
PMA对EPA关于PIP豁免的拟议规则的评论
农产品行销协会对与植物结合的保护剂规则的评论涉及新鲜农产品行业等等。
- 基因编辑技术是低风险的,使用现代生物技术工具开发的品种与通过常规育种开发的品种无法区分开。 PMA认为,EPA的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培育的作物品种法规的方法应基于风险,并应免除FIFRA和FFDCA法规的要求,这在功能上与常规育种的豁免没有区别。
- PMA鼓励将EPA的拟议法规与美国农业部的有关某些基因工程生物的引入的可持续,生态,一致,统一,负责,高效(SECURE)规则相一致。
- PMA鼓励将重点放在适合于经过科学验证的风险水平的监管上,而不是着眼于用于创造新品种的过程的监管上。
- PMA认为,没有必要就这些有限的性状向EPA进行通报,因为含有基因改变的基因作物,如果没有其他不良反应报告要求,则可以免除FFDCA和FIFRA的管制,而这些基因原本可以通过常规育种完成常规育成的作物都经过处理。
- 在审查有关植物组织和发育阶段性状表达的拟议报告要求时,PMA认为,重要的研究和数据要求将阻止在特种作物中采用新的育种技术,其中许多技术刚刚进入基因组学时代,并可能从中获得巨大价值。技术。这些产品与常规繁殖的同类产品相关的风险不保证建议中要求的数据负担。
- PMA要求EPA考虑通过基因编辑实践完成的具有新性状的作物,否则可以通过常规育种实现,没有额外的风险,因此可以免除常规育成的作物。 PMA建议EPA考虑一种与USDA的SECURE规则豁免类似的机制,一旦该机构具有某种产品概念的经验,而无需进行其他规则制定,则可以扩大这种机制。